看好一座独家院,是卖方自家盖的,土地在村委大队那里有登记,房主要价32万,但没有土地使用证,未办房权证,只能签购房合同,不过可以先付29万,等房权证到手后再补上3万,请问这样受法律保护么?
过户的问题可不可以通过签订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