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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锯锯伤手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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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666什么是编号?

电锯锯伤手后问题:

请问:本人今年8月8日工地做事被电锯将左手食指及大拇指远节指骨骨折,老板支付了近2万元住院费用,经治疗后现二指不能正常弯曲,工地买了保险,但没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该怎么办?谢谢。

补充说明:
做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没有,什么时候做比较适合?谢谢
咨询者:fa140674湖南
[咨询时间:2010-11-1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锦伟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336038582
积分:2607
]
回答时间:2010-11-21 13:47
张锦伟
你好,情况介绍得不是很清楚,首先要确定受害人是被工地小老板个人雇佣的还是被建筑公司聘用的,如果是前者,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伤残鉴定后按雇员受害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后者,属于劳动工伤,应申请认定工伤,再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提起劳动仲裁。两者情况下所走的法律途径、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鉴定结果、赔偿项目与金额等很不相同。 雇员受害时效为一年;工伤认定须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具体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可以先看一下个人网站:杭州伤残赔偿网 http://zhangjinwei.fabao365.com/

回答

1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11-18 20:03
周光成
先向当地的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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