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担保责任的解除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86575什么是编号?

担保责任的解除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100万,约定一个月还款,月利息4分,我做了担保,到期后,乙企业没有归还,后多次催要,还了50万,利息结了10万,后来我离开了甲企业,离开之前,重新做了结算,欠条上载明尚欠50万,并设定了以乙企业老总个人房产作担保,条据原件存在甲企业,第一张100万的欠条因装订在甲企业的凭证里没有收回,后来乙企业老总跑路了,甲企业以第一张欠条起诉我,同时拒绝承认第二张欠条的存在,要求我承担连带责任,我能不能免责,请赐教,谢谢!

咨询者:fa214750...安徽
[咨询时间:2014-02-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2-24 20:12
李保忠
不能免责
孔维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8956079663
积分:5129
]
回答时间:2014-02-24 21:40
孔维迎
非常困难!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