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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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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5218什么是编号?

房产分配

20年前子女以老人的名义购买老人单位的房子,费用全部由子女出,留有发票,名字是老人的,由该出资子女一直居住,老人去世多年且没有遗嘱,即将拆迁,老人的其他子女对这套房有主张的权利吗?

补充说明:
其他子女能获得多少?是均分还是出钱的子女能获得大多数?或者出钱的子女怎么能证明完全是自己出资能获得较大利益?
咨询者:fa214750...北京
[咨询时间:2014-02-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2-20 10:33
李建成
是可以的!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2-20 10:50
李保忠
诉讼解决。。。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2-20 12:17
牛国荣
先返回出资子女的费用及利息,然后按照遗产进行法定继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2-20 12:30
赵江涛
可以起诉确权等,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朱东升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99105797
积分:135
]
回答时间:2014-02-20 15:00
朱东升
先返回出资子女的费用及利息,然后按照遗产进行法定继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02-20 21:57
刘子若
可以按遗产继承,但先应当偿还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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