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件已一年同居也有半年以上,未请酒席,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过错),还未育有小孩,婚前男方给予礼金8万。
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并以原来8万礼金做为赔偿,那么请教律师,双方没有债务的情况下女方还可以要求给予一些补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