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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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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3927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购买两套房,第一套全款,双方各出资一半,产权证为双方共有。

第二套首付72万,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10万,女 方公积金贷款48万,目前还剩46万,目前该房只有购房合同,没有产权证。

想咨询:离婚时如果两套房全部出售,应该怎样分配?特别是房屋的增值部分.

谢谢!

咨询者:fa214750...北京
[咨询时间:2014-02-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育锋律师
[地区:山西-临汾市
手机:13835707211
积分:878
]
回答时间:2014-02-16 11:26
赵育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第二套房产可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增值部分也是按出资比例分配。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2-16 11:48
赵江涛
可以等分,父母出资要看性质再补偿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2-16 12:20
李建成
平均分割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02-16 21:58
刘子若
第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第二套房屋如果父母的出资可以认定债务的,需要偿还债务与利息,其余所得进行等分。或按父母的出资为按份共有时,需要按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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