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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丈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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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370什么是编号?

要离婚了,丈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08年12月,我未婚先孕,丈夫说结婚,但是钱不够,便问他的舅舅借了5万结婚,给我买了一个2万块的戒指,其余3万用于婚庆和宴席。

现在他说我们性格不适合,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跟他共同承担当时借钱结婚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我可以不承担吗?

咨询者:fa140560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姜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1123299
积分:500
]
回答时间:2010-11-17 16:04
田姜平
原则上,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17 16:33
倪振杨
结婚前的借款,原则上谁借的谁还!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01029077
积分:165
]
回答时间:2010-11-17 17:20
郭军
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你应该偿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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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0-11-23 15:07
范嬛菁
如用于你们共同支出的,你需要承担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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