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海的近40岁女性,据了解,未婚单身男女是可以领养孤儿的,但今天去了上海漕宝路的民政局,告知单身女性不可以登记,因为先考虑夫妻领养,这个是不是不太合理,既然规定是可以领养为何拒绝的如此彻底,想请法律专业的老师指导下,如何才能最快领养孤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