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2014年1月6号,上午7时许,上班途中别一辆黑色轿车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经医院诊断为左中指骨折、掌故多发骨折、鼻骨骨折、牙齿撞掉三颗。
现有亳州市人民医院证明,有涡阳县公安局交通事故中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等。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已经上交到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认定几级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