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a公司是合作关系,b是a公司法人代表,也是我公司股东,a公司出纳是b的亲戚,兼职我公司出纳,有付工资。
前几天我付一笔十万元货款到出纳帐上,写好单据让他付工厂货款,未经过我的允许,也没任何请示,出纳直接把钱挪给a公司作他用,问他说已经用完,年后归还,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上法院的话会怎么判?注:我公司欠a公司货款未结清,不属于拖欠。
有合同证明任何付款需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