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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财产,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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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9065什么是编号?

再婚家庭财产,赡养义务

父亲再婚前有一处房产,在婚后和继母居住,房子拆迁继母和继母子女是否享有房产权,继母和父亲再婚带来三个女儿,大女儿结婚,二女儿和三女儿都跟父亲生活几年上学到结婚,结婚父亲都有给他们出钱筹办婚礼,他们对父亲是否有赡养责任,父亲再婚前儿子已经工作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母把三女儿留在了家中,居住在其生前父亲留下的房子中,父亲生病所需费用都该由谁负责,继母生病费用谁负责,

咨询者:fa214749...河北
[咨询时间:2014-01-25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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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4-01-25 09:29
高宏图
房子拆迁继母和继母子女不享有房产权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4-01-25 11:33
高蕊
继母和其子女不当然享有房产权。
二女儿和三女儿对继父有赡养义务。
父亲再婚前的儿子对继母无赡养义务。
父亲生病所需费用在自己财产中支付。
继母生病费用自己有财产自己负责,如财产,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负责。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4-01-25 18:58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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