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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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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874什么是编号?

同居的问题

我和他同居五年,在四年前在双方家长和朋友参加下举办的结婚仪式,我知道现在不算事实婚姻.我只想得到我应得的,应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fa139933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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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启来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5801745001
积分:1385
]
回答时间:2010-11-14 11:40
孙启来
起诉到法院,案由是解除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4 11:50
魏国鹏
你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2年以后,就不属于事实婚姻了,你们只属于同居关系,你可以得到下列权利,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十五条规定: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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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14 12:22
倪振杨
总要看你们事实上有什么吧?——如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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