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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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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865什么是编号?

财产分割问题

02年结婚登记,06年12月买了房子。02年结婚登记,06年12月买了房子这个房子原属于男方的爷爷的,爷爷去世后购买他的房子,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的房子,房产权名是男方。

应属于婚后夫妻同共财产?

现男方一方提出离婚,请问法院应怎么分割这个房子?

如果女方想要这个房子应怎么个程序法院才可以判给女方使用权?

咨询者:fa139786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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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4 09:05
魏国鹏
1.该房屋属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写了男方的名字,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和女方各占一半的份额。
2.女方和男方对于该房屋的权利是平等的,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只需支付给男方一半的房款即可,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最后一款的规定,女方对房屋和男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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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229161385
积分:461
]
回答时间:2010-11-14 09:08
陈振
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给男方一定补偿来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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