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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受伤害,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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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816什么是编号?

在校受伤害,谁负责任?

孩子上体育课时,拣篮球时,被不同年级的请假上厕所的同学撞伤,门牙撞掉一颗,对方同学额头撞出血,缝针,孩子11周岁,撞掉的牙是恒牙,牙跟未完全形成,治疗要持续到18周岁才能完成。

现在一颗镶嵌牙花费要在4000元左右,7年后价格不是会如何?两个人在小校均有意外保险,保险额最高赔付3000元, 请问贵律师,学校是否有责任?对方同学应该付何责任?我方对对方付何责任?我方应如何争取我方的权益?

咨询者:fa138782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3 21:28
刘子若
不同年级的同学撞伤你们孩子的,应当负主要责任,学校在组织上体育课时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当负次要责任责任,你的孩子没有责任,不要赔偿对方同学。你可以选择一次性解决医疗费用(包括将来的镶牙费用,可由医院出具证明进行估价)和赔偿损失;也可以选择先要求赔偿现在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将来待实际发生后期治疗费用时再向法院起诉索赔。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1-16 14:55
李春珍
看学校有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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