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地的贸易控制,我国外客户一笔订单两次付款,当时老板承诺收到钱就立刻退给老外的,也写过收据给老外。
然后去年三四月份,完成交易,老外几次来催款,老板就是不给退,去年6月份退了20元人民币,这个月退了30万人民币,他的会计私下里告诉我他没有退款的意识,就拖着还有10万,说是明年等有钱的再退。
因为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只给了老外几个收款收据(可能被弄丢了),然后只剩下邮件了证明了。
请问我们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途径可以拿到剩余的钱呢?可以加我qq:229899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