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12月27号与人撞车,我爸由西向东行驶,那人右由南向北,那人撞在我爸的后轮胎上面,当时我爸有事,出于人情,给了那人1000人民币毕竟那人受伤了,第二天他们家人找到我家还要赔偿,说什么不赔就叫我爸去他们家干活,再接着帮他们看病花了300人民币。
过年了,我叔叔,爷爷说算了就当吃亏,那家人还要900块钱。
1月21日给他们,顺便签协议。1月21日给他们,顺便签协议事故的责任方不在我们家,想请求法律保护,我该怎么办,那家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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