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骑两轮电瓶车撞倒一40岁左右妇女,当即拨打120送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微量出血,无其他外伤,住院22天后痊愈出院,花费1万2千余元,另外又给其4000元误工费。
半年后,就是最近跑来找我们说头晕,但是在各大医院都未检查出毛病,需要治疗头晕的药物维持,意思是还想要我们拿钱,我说让对方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吧,这样的情况法院大概会判定我们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