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退伍后由父母所在单位(r公司)安排接收,我被其一下属公司(j公司)接收,并与j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再由j公司派回r公司任职,目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3年底由于r公司重组,我被通知返回j公司,而j公司又无法安排我的岗位,现要与我解除动合同。
劳动法对于退伍军人有什么说法吗?我能向r公司还是j公司提出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