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虽然写的是男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离婚时小孩的抚养主要是看由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就归谁抚养,要综合抚养的经济能力、抚养时间、空间和给予关爱等等因素考虑。一方抚养小孩的,另一方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02年结婚登记,06年12月买了房子。这个房子原属于男方的爷爷的,爷爷去世后购买的是商品房买卖房子,房产权名是男方。
现男方一方提出离婚,请问法律应怎么判这个房产权?
男女双方对这个房子是否有使用权?
现夫妻之间有一个孩子,请问法律对这个孩子抚养权是怎么判?如果女方坚持要抚养这个孩子法院是否可以判给女方?另一方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是一次性付清还是按月支付?怎么个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