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企业采购部时下属采购员2名在单位财务挂帐40多万,现企业清帐我付何责任?当时采购员向财务借钱我签字,买东西两人买并有请领单,现在采购员说票据丢了,帐对不上差40多万,现在单位让我与2名采购员还钱,(5年钱发生的帐)从法律上,我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