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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男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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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5479什么是编号?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

我在黑龙江虎林这边常驻,我和我老公户口都在四川,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年之久感情已经破裂,可是他还是不同意离婚。

他在广州打工一年、山东打工一年今年回家我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

我怎么办,有协议不了,我在这边如何证明我们分居两年,怎么才合法取证,还有上他常驻地方去起诉是必须要他的暂住证吗?到他们单位开证明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fa21474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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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4-01-13 20:39
赵久斌
你可以在你打工的单位开具证明;去他常住的地方不需要他的暂住证;你去他们单位开暂住证会遇到困难,所以不需要开。根据我国法律婚姻自主的原则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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