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盐城的一个驾驶员 12月19日在江苏南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目前为止伤者还在住院 已经花了两万六千多的费用 期间我垫付了五千 交强险垫付了一万到目前为止事故任定书还没出来 伤者要求我补给他们所有的医疗费用 不给就向法院审请车辆财产保全 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 法院会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