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跟同事的官司,同事没有办交接就直接走人了,老板让我证明她那天没来,离职交接未办理,她是财务,我是库管,证明上写的是我是某某,身份证号某某,在某公司上班,工作性质是库管,(同事)某某在2013年某月某天没来上班,离职交接未办理。
后来(同事)某某找到我说我不应该做证明人,让我签了份说那个证明不是事实的证明,我也不知道哪个是真的了. 请在下午5点后联系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