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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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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4882什么是编号?

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到孩子20岁,孩子今年初满18岁,还在高中就读,当初已经一次性支付了到20岁的抚养费,请问:1.之前因为私人原因,孩子的教育费用一直没有找男方索要,以前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吗?下学期的费用男方是否要支付一半?以及上大学的学费男方是否必须共同承担? 2.男方有固定工作,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增加的抚养费是否应按协议支付到20岁?以前的抚养费是否也可以要求补上追加部分?

咨询者:fa214748...四川
[咨询时间:20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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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何志华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282230358
积分:947
]
回答时间:2014-01-18 09:56
何志华
如果你一直没有主张抚养费的话,要以前的抚养费在实践中有难度,因你孩子已经成年,已经无权要求在支付抚养费,但你们有离婚协议,你可以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支付两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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