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军婚离婚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74236什么是编号?

军婚离婚问题

我是军属,现在在高校工作,有个两个月的宝宝,两个人性格不合,且对方在我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有前女友暧昧来往不淸,有通信为证,如果离婚的话我不要他的什么抚养费,只要孩子,法院会同意吗?

咨询者:fa214748...江苏
[咨询时间:2014-01-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1-09 14:45
赵井燕
你的主张法院应当支持。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4-01-09 14:46
刘建平
要搜集他外遇的证据起诉离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李本进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8652060382
积分:917
]
回答时间:2014-01-09 15:06
李本进
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潘超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675117039
积分:6988
]
回答时间:2014-01-09 22:41
潘超
可起诉离婚,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