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10个月,与企业签订合同累计五份(最后2份:2008年,2011年),最后一份2013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已到期,企业内部做调整,企业出公告与通知并降级降薪文件,安排我到别岗位上班再与我续签无固定期合同(理由是合同到期企业有权利调整岗位)我不接受,我要求企业与我续签合同是现在岗位的。
现在企业不同意与我续签。现在企业不同意与我续签我要求辞退,企业不同意?人事已贴出公告叫我到别岗位上班,不接受视为旷工处理。
现在我还在原岗位上班?律师您怎么看?我接下来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