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样长时间不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3年3月,对方车越过中心实线逆行撞向我车。2013年3月,对方车越过中心实线逆行撞向我车造成对方一重伤,我方三轻伤的交通事故。
4月初,由交警队事故科科长主持与对方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载明对方伤员,我方伤员,两车修理费均由对方承担。
双方当事人及交通民警均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但是,离事发已长达九个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发,我多次问民警,他们说要等到伤员全部出院后才下发责任认定书(对方伤员至今未出院)。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