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欠条,且漏洞太多,建议请专业人士起草。
跟同学合开了家公司,一直都他在打理,我不参与经营。目前公司管理混乱,账务不明,我要求退出,但他一时没法给我现金,所以我想立个字据。这个字据可以是欠条么?还是说有其它更合适的“白纸黑字”?
欠条
因张三退股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退股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于2014年3月30日前还清。超期未还,按月收取2%做为赔偿。
欠款人:李四(签字、手印、盖公章)
日期:2014年1月1日
如果到期未还,要起诉他的话,是起诉公司还是个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