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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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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26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责任方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补充说明:
如果保险公司也是被告的话,那还有无必要请律师呢?到时双方的律师费由谁负担?
咨询者:stefanie...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09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11-09 13:53
邱铭钧
最好聘请律师。
郭政纯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673154566
积分:104
]
回答时间:2010-11-09 14:00
郭政纯
积极应诉;看保险公司是否也是被告,你也应向保险公司理赔;最好请律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09 14:03
倪振杨
法院的传票是受害的起诉状吧。看看有没有把保险公司告进来?
最好请律师提供帮助!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9 14:12
魏国鹏
伤者的十级伤残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保险公司无权不认可,保险公司应该先行理赔,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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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0-11-09 14:18
范嬛菁
最好聘请律师积极抗辩,让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张锦伟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336038582
积分:2607
]
回答时间:2010-11-09 14:45
张锦伟
最好聘请律师进行抗辩,律师费由委托方承担。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面谈。
张锦伟律师于 2010-11-09 14:4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9 15:25
刘子若
保险公司不认可伤者的十级伤残赔偿是不合法的,应当赔偿。你可以请律师。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0-11-09 19:44
任济舟
1、你已经垫付的费用,保险公司应给你。
2、既然对方已经起诉,现在只有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律师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将赔偿额降至最低。
3、如果保险公司是被告,虽然你和保险公司同为被告,但是你们利益不是共同的,所以还是应该聘请律师。律师费由你自己承担。
本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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