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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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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

丈夫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现在孩子快5周岁了,一直是我带了,我提出离婚,一月前他把孩子抢走了,现在法院还没判决,请问这样的情况孩子会判给谁?是不是孩子在谁那里就判给谁?

咨询者:fa139058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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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09 10:57
倪振杨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从你介绍的情况,孩子判归随你生活的可能极大!
但,他现在把孩子抱走后,法院就为难了。——如果判给你,以后要执行,这可是太为难执行法官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9 11:56
魏国鹏
你丈夫有精神病史,由其抚养孩子对子女成长不利,法院应该把孩子判给你,不是孩子在谁那里就由谁抚养,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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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9 15:59
刘子若
你丈夫婚前隐瞒精神病的,你可以提出离婚。对方有精神病症,不适宜抚养小孩,小孩应当归你抚养。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1-10 13:48
李春珍
不是。你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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