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概况:签订购房协议时支付了2万元中介费。中介在合同中没有写清附赠的家电只写了按现状,后来房东反悔把家电都搬走了造成我们购房者的损失。现在需要过户,中介要求付清全部2% 五万五千四的中介费才给过户。
我们觉得中介合同没写清是他们的过失,没有保护好购房者利益应减免些费用。中介费之前并未约定是多少,也同意优惠些,可以谈。
我们应该怎样过户并支付中介费呢?如果中介不给办过户,那么过了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和向房东支付贷款的日期会怎样呢?
万分感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