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婚前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子,但由于女方强烈要求加自己的名字,所以房本上写了双方的名字。
由于当时没有结婚,要写双方的名字必须按份共有,所以房本最终是两个人按份共有,并且各占50%,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男方如何主张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