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房地处城郊区,仅有土地使用证,建了3层用于住房出租和自已加工生产豆芽出售,均无营业执照,现要拆迁,但只能按1人30平米置换住房,超出部分仅赔付材料费,我想问的是,农民使用权房不能计算其商用价值吗,为什么农民住房升值了便遭强迁,合法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