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的时候,我给我现任妻子还了些以前在街上盖房欠下的债,和我结婚后又在我们县城房子,但是她办房产证的时候用的是她儿子(是和他前夫的儿子)的名字,她儿子也没有能力买房子,买房子的钱是和我共同的钱,离婚的话这房产是不是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啊?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