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下列情况属不属于诈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67948什么是编号?

下列情况属不属于诈骗

我和前男友分手了,他现在威胁我说要告我诈骗罪:我们刚交往时他急需钱做工程,然后我把卡直接拿去给他刷,刷了大概三万,然后还给过他一两万现金,在卡上给他转过4万左右,后来他合起来往我的卡里打过14万左右,是他自己愿意的,他还趁我不在偷走了我一个价值3万的k金钻石镯子,他说他现在银行卡有记录,要告我诈骗,怎么办?求助,谢谢。

咨询者:fa550925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2-18 14:48
赵井燕
你不存在诈骗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12-18 16:22
单薇
不属于诈骗。至于他偷你的东西,你可以报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