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了巨额债务,我不知情,现在想离婚,我不用承担他的债务,但是孩子的抚养费他没钱付,我想让他用他名下的房产份额来抵,他也同意。
想咨询:1、债主起诉我丈夫的话,孩子的抚养费能否得到保证?
2、房产份额给孩子的话,是一定要过户?还是仅把房产证上丈夫的名字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