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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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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6825什么是编号?

信用卡诈骗

我于2008年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后来无缘无故的补挂失了,我电话银行,银行说是某某人电话挂失的,我的朋友圈根本就没有这个姓的朋友,就在2012年我接到公安机关的问话,银行方面报案了,派出所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银行的钱当时就已经还了一部分,在法院没有交罚款,判了7个月有期徒刑,现在银行的钱我就没有还了,请问以后公安机关还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

咨询者:poi95112...江苏
[咨询时间:2013-12-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3-12-15 09:12
严亨春
可能在事实没有其他真相揭示之前,还是由你承担偿还责任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2-15 09:15
赵井燕
本案已经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再行追究刑责。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3-12-15 11:43
刘建平
要归还的.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12-15 18:06
李保忠
还是由你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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