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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女儿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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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629什么是编号?

争夺女儿抚养权

你好!我是南海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老婆在江门打工,女儿刚出生9个月,一直由在清远的岳母抚养,最近两个月我才向我的岳母提供女儿的生活费。

由于与老婆感情出现裂痕,我打算离婚,并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大呢?...

补充说明:
假设我输了,抚养费是必须强制执行的吗?违反法院的仲裁会受到什么惩罚?
咨询者:liangbao...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03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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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3 08:21
倪振杨
不大!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一起生活! 除非有以下情况:(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祝你好运!

回答

3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11-03 06:20
唐康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姚年鹤律师
[地区:浙江-温州市
手机:13806802102
积分:345
]
回答时间:2010-11-03 06:33
姚年鹤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的情况,如果法院判决原则上会判给女方(前提双方都要抚养权)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0-11-03 09:32
李翠英
女儿太小,又是由岳母在带,你争取女儿抚养权,基本上是争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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