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在09年的时候雇佣一名工人,在山东一所学校里面的食堂做的。
这名工人因为晚上睡觉起来喝水的时候,自己水洒到地上,踩到后滑倒摔伤,造成骨折。
后来在山东医院手术过后,跟工人的家里也私下解决了这个问题。
现在这个工人在我们地区(山西)医院复查的时候,发现当时手术没做好(医院是这么说的),骨头没长上,现在该工人的家庭向我姐姐索赔,请问这件事情责任该由谁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