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药店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我的店内有假冒保健品 ,监管部门对我进行了处罚,我现在找我的供货单位个人要求他承担罚款,但是他不承认,我现在唯一有的证据就是他给我是送货是的送货单和收款条(有他签字),还有我药店的采购可以证明是他送的,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据我了解这个保健品都是假的 不管哪个批次都是假的)送货单据上只有这个保健品的名字 是否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