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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8.9年卖完房不给办房产证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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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435什么是编号?

开发商8.9年卖完房不给办房产证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请律师解答我起诉后开发商躲了法院找不到人怎么办。

咨询者:fa13767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0-3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31 20:40
刘子若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件,然后缺席判决。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31 21:13
倪振杨
看看和态度办理房产证有何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跑了。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31 21:23
魏国鹏
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赔偿你的房款的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1-01 00:06
陈志超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强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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