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给女方17万彩礼,其中2万给女方父母,4万用于女方买嫁妆,还剩11万,在女方家长手中,结婚近两年,由于女方有心脏等疾病,男方想用剩余的11万给女方治病,但女方家长不同意,要求离婚,有结婚证,这11万如何划分?求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