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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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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396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您好,我爸爸家姊妹分房时订了一个协议,将房子分给我爸爸的两个弟弟,并写了协议书,但是没有协商老婆孩子,当时协议的保证人已经说不管这个协议,不当证人了,我想请问下,在没有经过老婆孩子的同意下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谢谢。

这个协议是五六年之前签订的。

咨询者:游芸雅...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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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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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31 14:59
倪振杨
分家析产,一般是由家长签字即生效。 你们作为老婆和孩子也应当知道的。即使不服也应当在二年内提出来,否则,现在已过五年了,早过了维权时效!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31 17:52
刘子若
协议有效,维权过期。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31 18:28
魏国鹏
房屋属于老人的遗产,应该由老人的亲生子女继承,老婆和孩子不是继承人,无需征得其同意,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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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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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1 00:59
陈志超
不需要老婆孩子的同意.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1-01 14:56
李春珍
应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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