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承担的的还贷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不是!
3、你的收入用于买房买车,她的用于生活开支的都应当属于共有财产!
2、不是!
3、你的收入用于买房买车,她的用于生活开支的都应当属于共有财产!
我与女友从2006年至今同居近5年,现在分手,不知财产如何分割,请求各位律师帮助。
1,我于2007年购买按揭房一套,首付及装修款由我家父母出,按揭由我和女友承担至今,是否要分一半按借款给她?
2,我于09年购汽车一部,车款由我支付,车在我名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3,她有半年无工作,无收入,期间购入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4,她在工作期间的收入用于负担双方的日常生活支出的部分,是否算进财产分割里面?如何计算呢?是她收入的一半还是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