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在北京,两个家庭交换房产,需要根据市价补齐差价,那么:是否只按照两个房产差价来交20%的个人所得税?差价部分可以按照正常买房贷款吗?这种贷款是否也要受当前限贷政策的制约?非常期待专业的答复,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