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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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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329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

我想问一下,男方有与别人同居的情况,我提出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和资料?

咨询者:fa137617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3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孙启来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5801745001
积分:1385
]
回答时间:2010-10-30 16:55
孙启来
证明同居的证据,照片、录像等。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30 18:50
魏国鹏
现在法院判决的涉及婚外情的离婚非常多,很多女性朋友和您一样,不惜重金聘请专业人士搜集丈夫外遇的种种证据,这些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主要看它们是否能够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行为,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所谓的“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您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把证据送去做公证是非常正确的做法,另外提示您一些取证的技巧:实践中通过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证据更加有力。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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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30 19:13
刘子若
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帮助。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0-10-30 21:40
李翠英
提供男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要求男方赔偿。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30 22:04
张宏图
男方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材料,如果生有小孩的话更能说明问题。这需要找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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