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离婚时因房子拆迁,有部分婚内财产没进行分割,房子现在还没好.现在经双方协议把属于我们的一部分婚内财产归男方所有,双方签协议并签字按手印,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反悔,这份协议是不是就无效了?我该怎么办?另外这份协议能否进行公证?(没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