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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孕期间五险一金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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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2277什么是编号?

关于怀孕期间五险一金缴纳问题

现在怀孕6个月,想在预产期前的3个月休假,但公司规定病假只有3天以内才算是病假,超过3天及以上算为事假,所以告知我只能请事假,但在休事假期间,五险一金公司及个人部分全部都要由个人缴纳,我想咨询下这是否是合理的?多谢!

补充说明:
请问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了解到它不合理之处呢?或者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我能查到的?
咨询者:fa543408北京
[咨询时间:2013-12-0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3-12-02 12:41
罗艺允
不合理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12-02 16:43
邢珂铭
可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12-02 20:40
牛国荣
根据工龄享有3个月到24个月的病假,单位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12-02 21:48
刘子若
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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