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骗了8万多元,犯罪分子已被抓获,在抓获前也已还了我4000元,但因其用的是假名,欠条也无效。
现在正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他曾经用相同手段欺骗过很多人,所有案件一起的话数额及其巨大,将近20万元,其家庭困难已无力偿还。
因其确有悔改之心,且并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我希望能够让他少判几年的话我该怎样做?提前退赃并且得到受害人的原谅可以作为减刑的条件吗?还有什么其他方式可以让他减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