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先主动打你,你再还手,你的行为具有自卫的性质,可以减轻你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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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于 2010-10-27 10:3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